为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氨氮的测定方法,《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制发。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的修订。该标准确定将于2024年6月1日代替(HJ/T 195—2005)实施。(国标全文见附件)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5—2023)本次为首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
增加了氨氮的定义、试样的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删除了方法适用范围中活饮用水、气液分离装置的描述、无氨水的制备等内容;
修改了试剂的配制、样品的采集和保存、结果计算与表示;
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标准曲线的建立;
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
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