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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预算管理第二批试点地区的公示

2025年09月24日 14:15:33 人气: 16162 来源: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此前,水利部启动了水预算管理第二批试点工作。现,《关于水预算管理第二批试点地区的公示》文件发布,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等地进入试点名单。
 
关于水预算管理第二批试点地区的公示
 
  为落实关于全面构建节水制度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水预算管理体系,夯实水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实践基础,我部启动水预算管理第二批试点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4〕132号)要求,试点申报地区编制了实施方案,并按程序上报。近期我部组织专家组对试点申报地区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拟将辽河流域等13个地区确定为水预算管理第二批试点地区(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8日
 
  受理部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树鑫
 
  联系电话:010-63206043
 
  传  真:010-6320604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水预算管理第二批试点地区名单
 
  流域试点
 
  辽河流域
 
  省域试点
 
  河北省
 
  上海市
 
  浙江省
 
  山东省
 
  市域试点
 
  北京市通州区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江西省景德镇市
 
  重庆市大足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县域试点
 
  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关键词: 水预算管理,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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