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要求在黄河流域,到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基本形成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方面,《规划》明确,将实施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制度,从源头提升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加快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升级,推动产业升级与技术革新;建立以“一园一策”和第三方综合托管为主要手段的工业园区环境治理新模式。
在全面深入污水治理方面,《规划》亦强调,将持续实施煤化工、焦化、农药、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治理;加强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监管,对进水浓度异常的园区,排查整治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到 2025 年,重点排污单位(含纳管企业)全部依法安装使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还将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污泥收集处理设施,到2030年,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 75%以上。
在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方面,《规划》指出要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到 2025 年,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完成平原地区城市散煤替代;同时,实施移动源污染治理工程,推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并逐步淘汰不符合国三标准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详见附件)
原标题: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