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水利机械网>资讯列表>芜湖:到2027年,培育形成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3000亿级产业集群

芜湖:到2027年,培育形成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3000亿级产业集群

2023年08月26日 08:50:45 人气: 286 来源: 环保在线
  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芜湖市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升产业层级,全面提升创新层级,全面提升融通层级,全面提升人才层级,全面提升服务层级。这会不会是环保产业的另一个高地呢?环保人,你的机遇在哪儿,带你来看。
 
  1、到2027年,培育形成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3000亿级产业集群,新材料、智能家电2000亿级产业集群。
 
  “十四五”以来,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6.9%,发展势头强劲。其中,新能源产业产值年均增长45%。
 
  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合肥市、芜湖市、滁州市等为重点区域,以信义光伏、通威太阳能等为重点企业的光伏产业集群;以合肥市、马鞍山市为重点区域,以中节能国祯、华骐环保等为重点企业的先进环保产业集群;以池州市、阜阳市为重点区域,以华铂再生、天能电池等为重点企业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群;以“中国环境谷”、合肥“高新国际环保科技园”等为重点园区的综合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芜湖,2021年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275.3亿元,初步形成以海创环保、信义光伏、海螺川崎、三安光电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2、到2027年,省级以上绿色工厂达75家。
 
  2021年,60家企业被评为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2022年,86家企业被评为2022年安徽省绿色工厂;2023年,114家拟被评为安徽省绿色工厂的名单正在公示中。
 
  2021年,芜湖上榜的有5个,2022年芜湖上榜的有7个,在公示名单中,芜湖上榜的有10个。
 
  3、统筹推进湾沚空港片区、高铁片区、开发区产城一体规划建设发展,抓好“三江四湖”“四带一圈”“环城生态走廊”规划建设发展,打造“全域生态美丽大花园”。
 
  4、到2027年底,完成城市建成区内80%以上的存量小区老旧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或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城市建成区6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截至2022年,安徽省已建成达标“海绵城市”46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面积的35%,全省城市建成区33.2%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按照规划,安徽到2025年底,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650平方公里,累计50%的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新建改造雨水管渠7000公里,新建改造城市排水泵站规模3000立方米/秒,新建、改造城市调蓄工程规模13000万立方米。
 
  2022年至2024年三年示范期期间,芜湖市重点实施海绵项目180个,计划完成海绵总投资34.4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开工114个项目(已完工30个,在建项目84个),累计完成海绵投资12.8亿元。
 
  5、“十四五”期间,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9个,建成青弋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6、开展臭氧污染和扬尘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
 
  7、全面建成配置科学、运转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2020年,新安江流域(黄山段)排污权交易启动仪式举行,安徽省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迈出实质性一步,排污权交易实现“零”的突破。今年,安徽要在全省启动排污权交易改革,2025年底前全面建成配置科学、运转高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7月28日至8月12日,《安徽省关于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完成公示和征意。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新安江流域(黄山市境内)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将排污权交易范围拓展至全省域;建立省、市、县三级排污权储备库,政府通过预留、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回购等形式,将排污权纳入政府储备。
 
  芜湖,将排污权、用能权等纳入交易目录管理。截至2022年,芜湖市排污权交易量已达6000余吨,交易金额突破7000万元。截至2022年,已有115个项目通过排污权交易。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