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是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能够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与开发新水资源相比,利用再生水既有利于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又可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济南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拓展再生水利用范围实现能用则用、应用尽用。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原文如下:
关于《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全市再生水的利用和管理,促进节约用水,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根据《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此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jnscxswjzcfgc@jn.shandong.cn;
二、信函:邮寄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1411室;
三、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31-51702385,0531-51702121。
附件:
《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见起草说明》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2023年10月27日